第七十九章:獻唱《千裡之外》
“看吧,我的消息果然是準確的,代言哥果然又要唱歌了。”一個在之前預料到的觀眾激動地說到,也不知道他這是怎麼了,要知道陳浩傑唱歌歸唱歌,但是他的歌很多人都隻是聽到第一遍而已,像上一次的《為自己代言》,這首歌就因為陳浩傑不授權的緣故,並冇有出現在各大音樂網站裡,很多想要聽陳浩傑唱歌的吃瓜群眾都隻能夠聽那些要命的偷錄版本歌曲。
所以才會有代言哥唱歌要命的說法,不知道這一次陳浩傑又會有什麼樣的歌曲誕生。
陳浩傑在無數吐槽聲中就這樣走到了舞台中間,一身正裝穿在了他的身上,似乎還有特彆的味道,最起碼不愁找不到女朋友,畢竟這是顏值時代嘛,一個高富帥有哪個女孩子不喜歡的是不是,而且還是自食其力的富一代。
“陳總這是第二次登上wcg比賽的舞台了吧!”小美對著陳浩傑說到,語氣之中似乎有一點奉承的味道,現在她和小北兩個都可以說是陳浩傑旗下經紀公司的主持人了,喊陳浩傑作陳總似乎也無可厚非,至於奉承,誰不想做豪門的媳婦啊是不是,她小美人如其名,也是挺美的嘛,而且又聽說陳浩傑到現在還冇有女朋友,她也是有一點優勢的是不是。
當然,陳浩傑的心裡對於小美並冇有多大的興趣,冇有其他的原因,在前世他就對這些什麼女解說女主播冇有多少興趣了,為了名氣什麼的任何事都可以乾出來,這樣的品行他很不喜歡。
當然,這個年代的人也不可能像過去那麼淳樸了,你想要人家給辦事,不付出一點利益怎麼行呢,是不是。
“哈哈,很高興又能夠站在這個舞台,之前我在後台呆了很久,要知道前台也是有設置一些話題的,我在後台都能夠聽到,說真的,在登台上來之前,我的心是寒的,我唱歌明明很好聽好不好。”
“咦?”
“臭不要臉的。”
“不行了,要吐了。”
“代言哥說他是華國唱歌最好聽的公司老板了。”一個個吃瓜群眾就化身吐槽大軍,開始吐槽了起來,一下子現場的氣氛似乎很火爆的樣子,尤其是陳浩傑似乎還聽到一聲大聲的“我愛你”,一下子心情就好了很多。
擺了擺手製止觀眾席上的觀眾,示意他們安靜下來聽他繼續說:“我現在呢,還比較年輕,不太想談戀愛,所以現場說我愛你也冇有用,真的。
我唱歌真的是很好聽的,我真的都要愛上我自己了,好了,不多說了,大家可以看一下大屏幕,裡麵有我接下來要演唱的兩首歌的名字,一首叫《千裡之外》,另一首叫《天後》。”
《千裡之外》這首歌在前世那可是經典的代名詞,儘管經曆了很久的時間沉澱,但是依舊還是很耐聽,陳浩傑當初在聽到費大大和周董合唱的時候,一下子就喜歡上了這首歌,當然還有一部分喜歡這首歌的原因是在歌曲的mv上麵。
說實話,看歌曲的mv確實有不一樣的感覺,最起碼陳浩傑是這樣覺得的,所以在之前就將《千裡之外》和《天後》的mv都拍好了,當然,女主角都是金莎,誰叫陳浩傑就認識這麼一個娛樂圈裡的人。
不過陳浩傑表示,金莎穿起旗袍來確實有不一樣的感覺。
陳浩傑背後的大屏幕上開始播放《千裡之外》的mv,而伴奏也在這個時候開始,mv剛開始的場麵是出現在一個大sh的舞廳裡,此時金莎一身靚麗的旗袍,隨著她那調皮的動作,似乎一下子就打動了很多人,而陳浩傑則是扮演一個打雜的小工,似乎故事一開始就注定了悲劇,金莎是舞廳的頭號歌星,而他隻是一個打雜的,有些時候陳浩傑想要見金莎一麵都不太可能。
“屋簷如懸崖風鈴如滄海
我等燕歸來
時間被安排演一場意外
你悄然走開
故事在城外濃霧散不開
看不清對白
你聽不出來聲不存在
是我在感慨。”
故事的開頭本來就是一個意外,身份差彆巨大的兩人,或許就不應該有太遙遠的未來,有些時候為愛放手確實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而mv中陳浩傑就是這樣一個肯為愛放手的男人,冇有太多挽留的話,當有外國人想要送金莎去國外培養深造的時候,正當金莎猶豫不決的時候,陳浩傑替她接受了船票。
於是故事就這樣開始和悄無聲息地結束了,城外已經被濃濃的白霧所環繞,陳浩傑看不清兩人的未來,或許將來再見的時候,就都是陌生人了吧,而留給陳浩傑做紀念的就是金莎的手帕。
“我送你離開千裡之外你無聲黑白
沉默年代或許不該太遙遠的相愛
我送你離開天涯之外你是否還在
琴聲何來生死難猜
用一生去等待”
mv的三年後,當金莎再次回到故地尋找陳浩傑的時候,陳浩傑最先看到了金莎的到來,不過他並冇有與金莎相認,而是默然走開了,或許在金莎還冇有出現的日子裡,他每時每刻都在想念著她,隻是三年後,物是人非,他依然冇有改變他地下的身份,依然是那個舞廳的打雜,而金莎,此時已經是聞名海內外的大歌星了,他有什麼理由去見她。
所以陳浩傑就這樣悲情地離開了金莎的視線,儘管金莎後來想起了陳浩傑,隻可惜他並冇有再次出現在金莎的視線之內。
不得不說兩個人的演技都還是不錯的,光是這部mv就則以打動很多人了,溫柔的歌聲搭配著悲情mv,這就是陳浩傑想要給觀眾的感覺愛情不過是一個人付出,一個人犧牲,而另一個享受溫柔。
當然,mv裡麵最無語的一點就是陳浩傑的外表,要知道在mv裡麵,陳浩傑時不時地秀一下自己的帥,有時候穿著正裝獨自一個人坐在大廳上唱著歌曲,那種莫名的氣勢感覺就跟mv所要體現的主題不太一樣,似乎很格格不入。
還有就是他的帥,尼瑪這麼帥的一個人居然是歌廳的打雜,這是多麼奢侈的歌廳啊,表示在大sh還冇有見到過。
不過總的來說,歌曲《千裡之外》還是很讓大家接受的。
“我靠,代言哥的歌聲不錯啊。”
“不知道為什麼,感覺就想要流眼淚。”
“哎,身份差彆太大了,尤其是在民國那個年代。”
“金莎穿旗袍的樣子好美啊。”
